你的位置: 首页> 365.com亚搏彩票 > 文章正文

淮上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时间: 2021年06月24日 20:4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3次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建立健全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卫生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履行医疗卫生机构救死扶伤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1.2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和卫生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过程中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区卫生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处置工作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视频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淮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有关工作。

1.3.3科学应对,加强合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

1.3.4依法规范,反应迅速。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区卫健委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处理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以下突发公共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旱涝灾害、冰灾、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1.4.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核辐射事故,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1.4.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1.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淮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4.5本预案适用于淮上区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

2.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

  医疗救援应急组织包括: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区卫健委成立区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和“120”的调度指挥;各医疗机构和医疗急救中心(站)等业务机构。

2.2应急处理指挥部与职责

  为加强对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淮上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卫健委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区委宣传部、卫健委、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体旅局、爱卫办。

文章标题: 淮上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jijiu/486341.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