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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专用章”等业务印章的通知

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21:3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6次

深药检〔2019〕1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自2019年9月23日起,启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专用章”,以及新版“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检验专用章”、“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专用章”,原“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报告书专用章”、“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检验专用章”、“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专用章”同时废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9年9月17日

关于启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专用章”等业务印章的通知

文章标题: 关于启用“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专用章”等业务印章的通知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news/17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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