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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

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07:0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3次

原标题: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编号:临2021-08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2021)粤06刑初1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定书》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7日以佛检刑诉(2021)Z19号起诉书指控马兴田先生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佛检诉发刑诉(2021)62号起诉书、佛检刑追诉(2021)3号起诉书指控公司及马兴田先生犯单位行贿罪,于同日立案审理,案号分别为(2021)粤06刑初113号、(2021)粤06刑初114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上述两案中的被告人马兴田先生为同一个人,决定将(2021)粤06刑初114号案件并入(2021)粤06刑初113号案件审理。

  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6日签发的佛检诉发刑诉(2021)62号起诉书、2021年3月24日签发的佛检刑追诉(2021)3号起诉书,被告人马兴田先生等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分别于2005年至2021年、2007年至2021年向陈某、钟某、万某行贿。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所列相关案件均发生在10年前,经公司初步评估不会对公司当期正常运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2021年以后原实控人等未再出现同类问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业已启动合规体系建设项目,通过强化合规建设等措施进一步防范公司相关法律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司法判决、审计意见等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8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为推进公司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公司于2021 年9月30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招募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20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截止。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农氏”)向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神农氏的构成如下: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参与本次重整的投资人拟向康美药业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后续将与投资人谈判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新浪,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87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发行了优先股3,000万股(以下简称“康美优1”、优先股代码“360006”)每股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总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本次优先股采取固定股息率,票面股息率为7.50%。2021年5月19日起,公司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原因和起始期限

  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一定比例表决权。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优先股不进行股息派发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优先股不进行股息派发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和公司2021年、202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不派发股息的决议,公司优先股康美优1自2021年5月19日起恢复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二、 每股优先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每股优先股享有的表决权恢复比例为12.92。

  三、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共同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作出决策。

  公司原表决权份额为4,973,861,675.00,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后,新增表决权 份额为387,600,000.00,现公司表决权份额合计为5,361,461,675.00,新增优先股表决权份额占公司表决权总份额的比例为7.23%。

  本次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后,不影响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目前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公告编号:2021-08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优先股代码360006,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每股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12.92股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优先股表决权恢复

  ■

  (八)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2分别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议案3、议案5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 议案4、议案6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 议案7、议案8、议案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深圳办公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康美药业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

  公司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发行了优先股3,000万股(以下简称“康美优1”、优先股代码“360006”),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公司优先股的议案》,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康美优1共计3,000万股,每股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总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康美优1。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

  三、赎回时间

  康美优1赎回时间为: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根据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推进情况统一实施。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赎回优先股后,公司根据破产重整工作推进情况统一实施,公司向康美优1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 元/股)。

  五、赎回程序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赎回公司优先股的议案》,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赎回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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