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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药店将出现这13大变局

时间: 2019年09月27日 15:5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1次

2019年,药店或将出现这13个变化!

1、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全国推广

今年8月28日,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三个月后,商务部就发布了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如不出意外,2019年年初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就会出台,接下来就是全国推广了。

2、中药饮片管制管制越来越严

中药饮片的质量问题不用多说,对此,原食药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在2018年年初都表态要加大力度整治。

今年8月31日,新组建的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从整治时间来看,一直会延续到2019年9月底。

3、疫苗事件引发行业大整治

疫苗事件暴露出严重的药品安全问题,大批监管人员被问责。对此,今年8月16日,国家药监局连夜召开紧急干部大会,要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4、药店都要配上执业药师

2017年初,国务院发布了《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提及到2020年末执业药师配备策略开始转向服务人群引导,规定“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奠定了基础和发展方向。

随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的出台,执业药师将成为药店的标配,没有执业药师,除销售药品种类会受到限制外,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店、药师都会受到处罚。

5、医保药店管理更细致严格

11月21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国家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公布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

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于医保药店,重点査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

6、药店业态多样化

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该通知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是就提到,“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

紧接着,北京商务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在“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 ”方面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

国务院发布通知,诊所、民营医院可以开药店,北京商务委发布文件,便利店可以卖药…随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的出台,药店的业态也开始转变,专业型的更专业,便利型的更便利。

7、药店智能化

随着阿里、腾讯、京东等国内互联网企业对医药零售的关注,一系列智能硬件频出,支付宝推出未来药店,微信推出智慧药店,京东推出无人药柜…

目前,已有数家知名连锁药店完成传统零售与科技零售的对接试水,包括一心堂、大参林、张仲景大药房、国胜大药房、叮当智慧药房、重庆万和药房等诸多线下实体药店。

8、特殊药品特殊对待

10月10日,公安部召开了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视频会议,并指出,即日起,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在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和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以及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9月6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含麻醉药品和氨酚羟考酮及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的通知,重点检查这些药品的销售数量、流向和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情况。

9月4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检查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中药饮片这一突出问题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行动。

9、药店连锁率进一步提高

药店连锁率更高其实早已被奠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

文章标题: 2019年药店将出现这13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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