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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滨州惠民县多家超市、饭店食品药品违法

时间: 2020年12月06日 11:00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6次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日讯12月2日,记者从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全县释放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公布最新一批典型案例。

惠民县麻店镇三拼综合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惠民县麻店镇三拼综合超市在监督抽检中被发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桃,2020年10月9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79元,罚款5000元。

惠民县清河镇乐兴副食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黄瓜)案

惠民县清河镇乐兴副食超市在监督抽检中被发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黄瓜。2020年10月20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

惠民县清河镇蕊蕊水果批发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水果案

惠民县清河镇蕊蕊水果批发店在监督抽检中被发现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苹果和桃,2020年10月20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5.00元,罚款5000元。

惠民县清河镇汉萍副食百货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惠民县清河镇汉萍副食百货超市在监督抽检中被发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番茄和苹果。2020年10月20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4元,罚款5000元。

惠民县李庄镇照波羊肉馆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惠民县李庄镇照波羊肉馆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营场所内卫生状况极差。2020年10月16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惠民县孙武街道芝麻开门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惠民县孙武街道芝麻开门副食店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面包,货值共计48.10元。2020年9月29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惠民县孙武街道提提音乐酒吧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惠民县孙武街道提提音乐酒吧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2020年9月28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惠民县美时美客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惠民县美时美客超市在监督抽检中被发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货值共计65.00元,获利3.00元。2020年10月16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000元。

滨州市元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案

滨州市元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经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拒不改正。2020年10月10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惠民天天串串香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惠民天天串串香店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2020年9月28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惠民县李庄镇聂索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案

惠民县李庄镇聂索小学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上岗工作,经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拒不改正。2020年10月26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惠民县辛店镇笑妍副食百货超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惠民县辛店镇笑妍副食百货超市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2020年11月11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惠民县麻店镇展展副食超市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案

文章标题: 曝光!滨州惠民县多家超市、饭店食品药品违法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359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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