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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有变化

时间: 2020年12月06日 12:2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8次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2020年11月起,焦作市职工基本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3.7%调整为3.4%,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由3.5%调整为3.2%,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由3.1%调整为2.8%。这一规定较以前的划入比例降低了0.3个百分点。

  据了解,2000年,焦作市出台《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参保单位缴费率为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2011年10月起调整为7%)。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所有参保人员规定比例的住院和重症慢性病等合规费用。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近年来,焦作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中在职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持续下降,从职工医保起步时的3.4:1下降为1.70:1,导致单位缴费资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的比例不断上升,从2000年的30%上升到2019年的45.6%,其中市本级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占比高达55%。而国家和省、市职工医保政策都明确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焦作市单位缴费资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的比例过高,导致统筹基金相对较少,严重影响焦作市职工医保制度的正常运转,一方面不能向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重症慢性病费用,另一方面无法向欠费单位退休人员按时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比例调整后,看似个人账户的划入数额降了,但焦作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保障水平提升。这‘一降一升’的背后,反映的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焦作市医疗保障能力‘水涨船高’。”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文章标题: 焦作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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