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网上药房> 文章正文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对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时间: 2021年03月17日 14:0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2次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对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2021-03-08 21:56:48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对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1年第5期),通告称,腾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涉及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于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江苏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的行为,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等材料。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39548。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文章标题: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对淮安市苏果超市(淮安)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423135.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