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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税律师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就医药企业税务合规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19:03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4次

华税律师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就医药企业税务合规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2021-05-07 16:13来源:刘天永律师

原标题:华税律师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就医药企业税务合规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医药企业“穿旧鞋走不了新路”

来源:中国税务报日期:2021年5月7日记者:李传翠

专家提醒药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必须彻底从“形式合规”向“业务合规”转型

不久前,腾讯,财政部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并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三方面问题,是19家被处罚医药企业的共性问题。基于此,专家提醒医药企业,“穿旧鞋走不好新路”,药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必须从“形式合规”向“业务合规”转型。

药企“通病” 营销费用虚而不实

2021年5月23日,财政部发文对77家药企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工作。此次检查分为两部分:一是由14个财政部监管局负责检查15家药企,二是由31个地方财政厅(局)对62家药企进行检查。此次财政部公布的检查处罚结果,是财政部负责的15家药企的检查结果,受处罚的19家药企中,对应着15家药企中的13家及其下属药企,违规处罚率达到86%。

从检查结果看,营销费用虚而不实是药企“通病”,其中“票据虚”的问题最为严重——被查药企大多通过虚假发票和其他票据套取资金,供体外使用。比如某公司所属的医药事业部,2021年以加油发票列支的方式,虚增差旅费2003.36万元,但无法提供充值卡号明细、费用审批单等资料。同时,该事业部2021年在业务推广费中列支的调研咨询费,经查部分相关的资料也不实,存在调研报告抄袭、咨询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咨询公司成立日期、调研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涉及金额达631.62万元。对此,财政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业务虚”是被查药企的另一个典型问题。一些药企通过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A公司2021年~2021年6月30日,以业务推广费名义支付B公司3134.1万元,B公司扣除税金后,又通过26家供应商账户,将2957.29万元资金转回到A公司员工控制的3个个人银行账户。A公司因此受到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管理质量虚”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在检查中,一些公司出现账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有的企业会计科目根据境外母公司统一的代码设置,以英文列示,未使用中文;有的企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未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等会计账簿。

医药营销和财税合规专家、山东资略信息技术公司首席执行官冯军表示,在实务中,很多药企试图通过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虚增差旅费、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由无实质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公司开具发票等方式来处理营销费用,同时也做了一定的“形式合规”,但终究逃不过财政部依据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审查,并基于第四十二条做出行政处罚。对此,冯军提醒,除了面临行政处罚外,药企还须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补缴相应的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涉嫌偷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屡查屡犯 一些药企缘何如此“顽固”

事实上,上述许多涉税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以中部某省会城市为例,最近6年,该市税务机关对医药行业开展过3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检查,虚而不实的问题一直存在。比如,2021年前后的检查中,税务机关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大中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节点的票、货、款等数据及医药流通企业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开具等征管数据,发现医药流通企业存在大量采取代开、开具虚假发票、虚开费用发票等手段进行结算和费用处理,隐匿真实销售收入或利润并不予申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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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始,随着“两票制”的推行,行业内兴起了以CSO(合同销售组织)为代表的服务外包模式,各类CSO公司为医药企业提供市场调研、学术推广、专业咨询等外包服务,实质承担了药企的推广费用支出,这其中,税务机关也查获许多虚构业务事项、虚假列支费用、涉嫌偷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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