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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41期总

时间: 2021年06月28日 10:5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9次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及其制品、饮料、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3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0批次,不合格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饮料样品47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169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检糕点样品54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合山市鹏飞超市榕园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桂林荔浦鸿鑫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香牛奶麦乳精(固体饮料)”样品(商标:豐鱼岩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21-1-24,规格:280克/瓶),蛋白质检出值为0.54g/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4.0 g/100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南宁市甜之饮水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见力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样品(商标:桂景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21-6-23,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2.9×104CFU/250mL、④<1CFU/250mL、⑤2.7×104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南宁市甜之饮水店销售的标称“广西京子京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21-6-29,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6CFU/250mL、③4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南宁市浩之源送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添宝饮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恒大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样品(商标:恒大,生产日期/批号:2021-7-10,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2.9×104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广西宁明县泊泉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宁明县泊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泊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样品(商标:Boquan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21-7-3,规格:18L/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3mg/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1mg/L。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南宁百越怡泉饮品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百越怡泉饮品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越壮都饮用纯净水”样品(商标:百越壮都,生产日期/批号:2021-7-10,规格:18.6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6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47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南宁市星羽水屋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水知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城水屋饮用纯净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21-7-5,规格:18.6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69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广西海乐福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21-8-6,规格:/),镉(以Cd计)检出值为1.96mg/kg ,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南宁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21-8-5,规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03.1μg/kg ,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南宁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鸡翅”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21-8-6,规格:/),氯霉素检出值为5.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文章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41期总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48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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