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网上药房> 文章正文

黑龙江华伟康健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被责令改正

时间: 2021年08月03日 21:5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01次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黑龙江华伟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部分设施设备失效,验收未按规定执行,退货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告,并责令15日改正。

文章标题: 黑龙江华伟康健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被责令改正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507455.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