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搞批发如何认定与处罚
案情介绍:某药监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医药公司涉嫌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当场查获当日销售票据凭证20张。经调查证实,该医药公司持有的(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方式为零售,而20张票据凭证中有8张显示销售对象为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违法销售金额4300元。该公司擅自改变经营方式,腾讯,构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行为。
分析与讨论:1、违法行为认定:某医药公司无药品批发资格从事批发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从事药品零售业务;药品零售单位不得从事药品批发业务”,构成无(批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行为。2、适用法律: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