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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火疗”被烧伤 与美容店交涉近两月未果

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17:0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53次

本想到美容店好好地保养一番,不料突生意外背部被烧伤,医院鉴定烧伤面积为全身5%,属于Ⅱ度烧伤。身心受创的林女士向美容店讨要说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将近两个月来,双方多次交涉协商,却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消费者:

“火疗”过程背部被烧伤

如今,林女士已经从潮州回到广州上班了,但背部的伤还没有完全康复,而她与美容店之间的纠葛也没有理清。近日,她委托姐姐向本报记者介绍事件的经过。

8月5日下午,林女士到市区潮枫路一美容店进行火疗。火疗的操作流程是:在背部盖上毛巾,淋上酒精,用打火机点燃酒精,再用毛巾盖灭。据林女士的姐姐介绍,当时盖在林女士背部的毛巾点燃后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被盖灭,反而燃烧了起来,导致林女士背部被烧伤。

林女士感觉背部火辣辣的疼痛,但美容师却表示问题不大,只用了店内一款修复精华进行涂抹。离开时,美容店表示对该次护理不收费以示歉意,并让她晚上到店里领取烧伤膏。

当天晚上,林女士感到非常疼痛,坐不能靠背,睡觉也不能仰卧,不得不待在家里静养疗伤。8月9日,林女士的伤口还未愈合,便要求美容店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8月10日,美容店相关负责人许女士带林女士到市188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表示,烧伤面积为全身5%,属于Ⅱ度烧伤。

后来,林女士多次到美容店进行交涉。期间,美容店曾提出赔偿1万元,林女士要求在此基础上承担后期伤疤的修复美容费用,但美容店不同意。无奈之下,林小姐投诉至市消费者委员会。9月10日,消委会出面调解,但双方仍未能协商一致,调解终止。

一直陪同与美容店进行交涉的林女士的姐姐表示,美容店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在整个过程中,态度还不够真诚,有敷衍了事之嫌,这才让她感到气愤。她并不是纠结赔偿金额的多少,只希望讨回个说法。

美容店:

需提供伤残鉴定才进行赔偿

9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林女士所说的美容店核实情况。相关负责人许女士声称,林女士背部的烧伤,“有可能是美容过程中林女士自己翻身而导致灼烧的发生,是一个意外”。

许女士称,烧伤事件发生后,店里一直积极配合林女士的治疗,曾两次陪同她到市188医院挂号、就诊和拿药等,并支付了医药费用。当时,美容店提出总共赔偿1万元,但林女士还要求美容店签下保证书,保证背部伤疤修复如初,“这种无理要求我们当然没有办法签。”许女士说,林女士多次到店里交涉,情绪较为激动,甚至有两三次当着顾客的面吵闹,对店里的经营产生了不良影响。

“后来,在消委会调解的过程中,林女士提出了38888元的赔偿金,另外还必须跟进背部伤口的修复费用,总体来说,这赔偿金额的要求太高了,我们无法接受。”许女士认为,林女士应该先到法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美容店方面将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该赔多少就赔多少,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

协商未果应尽快诉诸法律

那么,如今双方应该如何更好地解决此事呢?记者致电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伟杰进行咨询。他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林女士可到法院起诉,提供消委会调解告知书和医院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美容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同时,可到相关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根据结果要求对方赔付后续背部的修复美容费用等。

唐伟杰建议,消费者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应尽快选择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不可一拖再拖,因为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他还提醒,消费者到美容院美容时,最好事先检查美容店是否具有工商或卫生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新浪,包括美容师的上岗执照等,以确保美容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最大程度地避免意外的发生。

文章标题: 做“火疗”被烧伤 与美容店交涉近两月未果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532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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