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08:5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1次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在湖南湘潭,一家名为湘潭芙蓉医院的医疗机构,勾结5名医保系统官员,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骗取医保资金高达约1218万元。
日前,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芙蓉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张强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行贿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七十万元。
2022年12月6日,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一审法院对张强的诈骗犯罪和行贿犯罪都是做了减轻处罚;张强此前也表示认罪认罚。不过,一审之后,他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二审仍在审理之中。
医保系统下私设“现金系统” 芙蓉医院骗保逾1200万元
芙蓉医院注册于2021年8月,位于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时年50岁的湘潭人张强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和院长。
2022年12月,一位在医院附近工作的湘潭市政府部门官员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芙蓉医院是一家很小规模的民营医院,就是在街边旧的商住楼里租了几个门脸房。而如今,原有的医院所在,早已被网吧和汽车修理店给取代。
事后湘潭市纪委监委的一份材料也提到,芙蓉医院“仅有20多张床位”。
(湘潭芙蓉医院旧貌,图据网络)
检方指控:早在芙蓉医院正式注册之前,这家医疗机构就开始用虚构病人用药的方式套取医保资金。
2021年,湘潭市进行医保报销系统的改造升级。院长张强要求负责医保系统销售和安装的第三方公司,为芙蓉医院再私下安装一套备用系统,并命名为“现金系统”。
启用“现金系统”后,张强授意医院副院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医院的其他医护人员、药房工作人员同时操作两套系统,以虚假的用药申报至医保系统,真实的用药则藏匿在“现金系统”中的方式套取医保资金。
根据判决书显示,他们的具体方法又有两种:
其一,在芙蓉医院的住院部,百度,医护人员在张强的授意下,虚开大额的医保报销药品申报至医保局系统,同时在医院内部“现金系统”中只以小额的真实用药对患者进行治疗,并将大量未达住院指征的患者接收入院,小病大治,虚假挂床,夸大病情以骗取医保资金。
在病患出院时,由副院长为主、财务负责人为辅,与病患进行出院结算,核对报销的医保资金与实际用药的差额;然后由此计算出来的差额,换成医院里的高价保健品,或者是非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交给患者。
案发后,湖南中天华会计事务所在2021年5月20日出具专项鉴定(审计)报告认定:芙蓉医院的门诊及住院部门,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5月26日,涉嫌骗取医保资金金额约为1113.12万元。
第二,在门诊方面,利用特殊病人骗取医保。芙蓉医院是被湘潭市医保局确定的肾移植抗排异药物定点购药单位之一。
芙蓉医院的医护人员在张强的授意和要求下,为来院的器官移植患者在医保系统中全额申报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抗排异药物,并将患者每月的报销额度报满,但实际上并不发放抗排异药品或只少量发放抗排异药品给患者,随后将申报回的医保资金差额部分存入患者在医院的会员个人账户,以供患者日后在医院随意消费高价保健品,或其他非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
同时,医院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与部分器官移植患者达成协议,将医保报销回的金额,以在现金系统中由医院为患者先开具大量降压药品“施慧达”,后再折价回收。不过,这中间并不产生真实的药品交易。通过这种套现方式,患者可以从中分成约70%,医院得到30%或者更多。
湖南中天华会计事务所的专项鉴定(审计)报告认定:从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通过此举,芙蓉医院的器官移植及尿毒症患者涉嫌骗取医保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8.79万元。
5位医保系统官员与张强勾结 共分赃近700万元
此外,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张强还与时任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监督审核科科长李迅、湘潭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思志、肾移植术后病人郭进合谋,通过在湘潭市、湘潭县,两级重复参保虚报药物的方式骗取医保资金约44.60万元。
事后,李讯、罗思志各分得8万元,郭进分得12.80万元,张强得到约15.80万元。
实际上,张强与李迅的“合作”,远远不止这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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