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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

时间: 2019年09月20日 06:0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51次

人民网成都9月5日电 (任重)据四川省政府网消息,9月3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36号)规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川卫发〔2018〕73号)中部分项目开展了相关定价程序。现予公布2019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与特需、放开医疗服务项目。

公布的35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为省管三甲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其他等级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下浮标准并执行。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院等级和经济状况,在医疗机构有能力、群众有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计价说明等,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新增“肺癌七种自身抗体检测”等5项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照自愿委托、双方协商的原则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放开“标准化粪菌制备”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自2019年10月3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原申报医疗机构报送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经省医疗保障局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

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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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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