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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把病妻“扔”回娘家 被判付医疗费2.8万元

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10:5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50次

  温州网讯 妻子精神出现异常,丈夫不愿支付医疗费,反而将妻子丢在娘家还起诉离婚。岳父陈大某气不过,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起诉女婿温某,要求其支付女儿的医疗费2.8万元。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扶养纠纷案件。

  2016年8月,陈某与温某经相亲认识。15天后,两人迅速订婚,并于9月份举办了婚礼。2017年,陈某被发现宫外孕,医生告知她以后很难再怀孕。此次事件后,陈某变得十分消沉,温某带其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陈某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温某就将妻子带回娘家,之后再未出现过。

  2019年3月,温某以陈某目前精神障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无法继续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理由不属于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故依法不予支持温某的诉请。

  陈大某想到女儿还在医院治疗,女婿不仅不支付医药费,还起诉离婚,便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以陈某的名义起诉温某,要求其支付医药费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作为夫妻,原、被告应相互照顾,现陈某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劳动能力缺失,温某应当对陈某履行法定扶养义务。陈某家人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温某应当支付。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温某支付陈某医疗费2.8万元。

文章标题: 男子把病妻“扔”回娘家 被判付医疗费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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