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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2)

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03:1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0次

6. 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6月 18日8:00至2019年8月7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19年8月13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项目清单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推荐项目一致)。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58882171。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8月13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23,010-88225178。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邮编:100039。

(2)“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3)“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邮编:100044。

附件: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2.“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4.“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文章标题: “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2)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news/2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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