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留住土家族苗族医药的根
刘昌友
2019年6月30日,《土家医药医疗标准》在湘西州正式发布,这是土家医药首次发布团体医疗标准,标志着湘西州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跃升新台阶。
完成立法:全国首个地区级民族医药保护条例
土家医药苗医药,以其独特疗效和简便廉价的优势,一直受到湘西百姓的青睐。
但是执业准入、技术准入、制剂准入条件高,导致许多民族医药技艺与专长濒临失传,野生珍稀民族药材资源濒临灭绝,严重制约了民族医药的发展。
为了留住民族医药的根,2008年3月24日,湘西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
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针对民族医药从业人员难以通过国家职业医生考试,难以取得执业资格的问题,立法调研组深入到州直单位和8县市,调查研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完成后,2008年10月,湘西州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和审查,并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9年3月,湘西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草案;同年5月,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该条例;7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地级州市颁布实施的民族医药保护条例。
零的突破:635名民族医师执证上岗
在《条例》实施6年后的2015年10月至11月,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州直相关部门及8县市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发现,缺乏国家认可的民族医药从业准入制度和渠道,导致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没有合法身份;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普遍老龄化,后继乏人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土家医苗医医术和医方濒临失传,形势严峻;投入不足,研发工作力度亟待加强。
2015年12月,湘西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议发言进行了梳理,向湘西州人民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民族医药人员从业政策,并于2016年6月下旬,向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湘西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以医疗绩效为标准,考核确定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并得到了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
文件出台后,湘西州于2016年采取“疗效评估+现场考核”的方式,举行了首次民族医资格考试,在湖南省率先开展土家医药苗医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194人参考,考核合格165人,合格率达85%。土家医苗医执业准入,实现“零的突破”,有效推动了湘西州民族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湘西州已有635名土家医苗医药从业人员,通过考核执证上岗。
民族医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十多年来,湘西州先后整理和出版了40余部土家医药和苗医药著作,《土家族医药学》《土家族医学史》《土家医方剂学》《中国苗医史》《苗医药发展史》5部学术著作填补了国内研究空白;先后承担州级以上科研项目30多项,取得土家医药苗医药科技成果30余项,获得各级科技奖励20余项次。
创建土家医肝病专科、苗医土家医脾胃病科、推拿科3大国家级重点专科。自制了桐叶烧伤油等100多个土家医药苗医药品牌。
报销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湘西州人大代表围绕民族医药发展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湘西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龙洪光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中医药事业有关政策建议》;湘西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谭晓文等11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扶持湘西州民族医药发展的议案》;湘西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刘小刚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我州土家医苗医诊疗技术和医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建议》。
湘西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确定每年的9月21日为土家医药苗医药宣传日,并将土家医苗医诊疗项目和土家药苗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