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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时间: 2019年10月21日 07:2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75次

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7:20:38 中财网
原标题: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9年10月14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药朴信供应链1号”)提供转让服
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药朴信供应链1号”的转让业务。


二、 “国药朴信供应链1号”设立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9国药1A”,证券代码为“139936”,
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半个月付息,过
手摊还本金。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9国药1B”,
证券代码为“139937”,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每半个月付息,劣后于优先A级过手还本。


三、 “19国药1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9国
药1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国药朴信供应链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
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
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


示书。


五、 “国药朴信供应链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0月9日


  中财网

文章标题: 关于为“德邦国药朴信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44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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