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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上诉人广州市国营民乐农工商联合公司、广东回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与

时间: 2019年10月19日 13:4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9次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87号

广州市贵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国营民乐农工商联合公司、广东回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白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云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州市贵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2938.66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国营民乐农工商联合公司负担51469.33元,广东回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负担51469.3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受理上诉人广州市国营民乐农工商联合公司、广东回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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