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PGB 50333—2002
Architectural technical code forHospital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21)全文版请参考:)
2002-11-26 发布2002-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9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3-2002,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一3.0.3、5.2.1、5.2.5、5.3.6、7.1.3(1)、7.1.4、7.1.9(4)、7.3.7、8.3.1(1)(2)、8.3.2.(4)、9.0.1、9.0.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新浪,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包括10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是:规定了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辅助用房组成,洁净手术部的洁净度分为四个等级;各用房的具体技术指标;对建筑环境、平面和装饰的原则要求;洁净手术室必须配置的基本装备及其安装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方法;还规定了适用于洁净手术部的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验收和检测的原则、制度、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黄化门43号;邮政编码:100009;电话:64076399、64076617(传真)]。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
上海市卫生建设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许钟麟 梅自力 于冬 沈晋明 郭大荣
唐文传 刘凤琴 严建敏 王铁林 黄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