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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职业化检查员15人公告(第1号)

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21:0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54次

为加快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检查员队伍,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我局拟招聘一批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医疗器械职业化检查员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医疗器械职业化检查员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共计15名(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暂为一年)。各职位招聘具体人数,由我局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最终考试成绩及单位工作实际来确定,可以不招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的有关说明

海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职业化检查员,是指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的,专门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认证等现场检查以及化妆品备案产品技术验收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正派,热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事业,吃苦耐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3.有较强的观察分析、沟通交流、团队协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需要。

(三)专业条件

1.具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熟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具有相关领域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理论知识,熟悉产品审评或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

3.实践经验丰富,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企业从事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岗位经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6 月20日—6月27日。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点至 2019年7月3日中午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逾期后果自负。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图片(jpg格式,20-200KB)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相应窗格。

材料(3)(4)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且责任自负。

文章标题: 2019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职业化检查员15人公告(第1号)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2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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