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7月24日讯(记者 张伟铭)7月24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的工作信息,张店惠泽平民大药房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行政处罚。
张店惠泽平民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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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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