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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兴化市永泰大药房违规!还有...

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3:1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10次

  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骗取、滥用、浪费

  医保基金的行为

  必须严惩不贷

通报批评!兴化市永泰大药房违规!还有...


  今天下午

  泰州市医保基金监管

  新闻发布会

  通报了泰州市2020年

  医保基金监管情况

通报批评!兴化市永泰大药房违规!还有...


  2020年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990家,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78家,行政处罚案件1起,解除服务协议3家,暂停服务协议108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发布欺诈骗保典型案例93起,医保医师违规扣分252人,追回医保基金6500万元

  会上还 通报了2020年度

  泰州市违法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

  典型案例

  定点医疗机构

  工作人员周某等欺诈骗保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靖江市某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周某、王某伙同参保人员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亲朋好友医保卡,以虚计、多计慢性病门诊费用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18501.95元。

靖江市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18501.95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靖江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

  参保人王某

  伪造票据欺诈骗保案

  2017年6月至11月期间,参保人员王某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伪造虚假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先后26次到泰兴、高港两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实际骗取居民医保基金516070.04元,另有219857.06元因被发现而未得逞。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王某退出诈骗所得赃款516070.04元,退还泰兴、高港医保部门。

通报批评!兴化市永泰大药房违规!还有...


  3

  靖江雪秋骨康医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6月,靖江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审核中发现靖江雪秋骨康医院医保医师卢某直接参与弄虚作假,伪造《意外伤害申报表》,将两例应由第三人支付的住院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涉及医保基金23319.67元。

靖江市医保中心根据服务协议对该医院给予以下处理:

1、拒付医保基金23319.67元;

2、处3倍扣款69959.01元;

3、对医保医师卢某扣12分,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4

  泰兴华鑫医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泰兴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审核中发现泰兴华鑫医院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套取项目收费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265.61元。

泰兴市医保中心根据服务协议对该医院给予以下处理:

1、责令限期整改;

2、拒付医保基金7265.61元;

3、处2倍扣款14531.22元;

4、通报批评。

  5

  靖江市季市中心卫生院

  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案

  靖江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费用审核中发现靖江市季市中心卫生院多份住院病案存在以下问题:医嘱书写不规范、检查报告单归档不完整、收费不规范等,涉及医保基金49466.16元。

靖江市医保中心根据服务协议对该医院给予以下处理:

1、 责令限期整改;

2、追回医保基金49466.16元;

3、对涉及违规的医保医师扣2分;

4、约谈医院负责人。

  6

  姜堰区白米卫生院

  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姜堰区白米卫生院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复查。检查中发现该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耗材违规加成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7750.45元。

泰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服务协议对该医院给予以下处理:

1、责令限期整改;

2、退回医保基金27750.45元;

3、约谈医院负责人。

文章标题: 通报批评!兴化市永泰大药房违规!还有...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369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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