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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丨惠州一药店违规套现被终止定点服务协议

时间: 2021年05月15日 21:07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81次

  近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今年查处的一宗典型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套现案例。

  2021年,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评中,发现惠州市惠城区汇泽堂药店存在一笔130元社保卡刷卡违规套现的行为。4月19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惠州市惠城区汇泽堂药店社保卡刷卡违规套现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参保人刷社保卡130元后,惠州市惠城区汇泽堂药店收取手续费19.5元,支付现金110.5元给参保人,套现情况属实。

  针对违规套现问题,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作出终止与惠州市惠城区汇泽堂药店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处理。

  市医保局提醒,希望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该局将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大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利益。

相关法规】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1号)第一条第一款:“定点零售药店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 1.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

  《关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办法》(惠市人社〔2021〕126号)第十二条第十二款:“各类定点机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暂停医保结算1至12个月以及终止服务协议的处理……(十二)药店与参保人串通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现金及超范围使用个人账户结算的”;

  《惠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三条第四款:“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给予乙方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或终止服务……(四)套取医保基金的,新浪,或与参保人合谋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现金的”。

  【记者】廖钰娴

  【通讯员】肖琦

文章标题: 官方通报丨惠州一药店违规套现被终止定点服务协议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462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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