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获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明,过度宣传,增加学生负担,且不利于教育发展”“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等10件事作为我市2021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的整治事项。
具体包括:
1、部分开发楼盘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突出。
2、城区电动车管理不规范,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等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
3、城区部分道路窨井四周不平整,井盖松动、沉降或高出路面,存在安全隐患。
4、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
5、城区公共厕所脏乱差,设施陈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6、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
7、违规占用人行道、空地、绿地设置广告牌、标牌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8、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明,过度宣传,网易,增加学生负担,且不利于教育发展。
9、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违规占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10、机动车不礼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据悉,2021年2月,遂宁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通过“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活动,20个群众最关心、最希望市委市政府解决的问题被纳入了整治事项备选范围。经过群众投票和相关会议审定后,目前,确定了遂宁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