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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市开展医保和商保“一站式”结算工作

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5:3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83次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就医便利度,市医保局下发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展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

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医保+商保”理赔慢、手续繁等问题一直存在。商保患者往往需要先在医院办理医保结算,然后复印病历、整理票据,再到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商保报销,费时费力。

为破解这一难题,我市医保部门依托联网结算系统,百度,打通定点医院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医保+商保”的一站式“秒赔”。如何能享受到“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患者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均可),同时也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二是患者参加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已在市医保部门备案并与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实现信息交换。满足这两项条件,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结算后,剩余医药费用符合商业健康保险赔付范围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费用一并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社会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的自付部分。

商保公司如何申请进入“一站式”结算平台?据介绍,凡符合我市医保系统结算规则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均可申请“一站式”结算。商业保险公司(含主承保单位或主承保单位确认的第三方平台)向市医疗保障信息管理部门提出“一站式”结算申请,按要求提供结算方案、安全等保资质等相关材料备案审核。通过后,按照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保险人员信息、赔付范围和赔付标准等通过数据接口推送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并实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时将商业保险公司推送的人员信息、赔付范围和赔付标准等维护到医保信息系统。

文章标题: 11月1日起我市开展医保和商保“一站式”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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