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4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97次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19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所有在读全日制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已经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2021年8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21〕47号),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参加医保的学生享受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参加医保的学生一切医疗费用自负。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3号)规定: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为确保我校学生在校期间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减少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学生抵御疾病风险,我校拟开展为学生办理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其中,2022级新生为新参保,老生为续保。如学生已在他处参保(户籍地、工作单位),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方可在学校登记参保、缴费。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根据属地政府要求另行安排。
二、参保年度
2023年度(即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中,2022级新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年级学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98元。
四、参保申报办法
(一)学生网上申报
为提高效率,减少出错,今年新生新参保和老生续保同步进行,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学生新参保、续保或不参保,均需在网上提出申请。请学生于2022年10月9日-10月20日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ssp.scnu.edu.cn)进行相关操作:
1.参保。学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医保服务”—>“我要参保”功能,请先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参保信息。若有错漏,请直接修改后提交信息。务必要按照有效证件提交准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影响参保。
2.缴费。今年医保缴费采用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的方式。参保学生提交参保信息后,请点击“我要参保”页面的“去支付”按钮生成支付订单,在稍后自动弹出的学校支付平台()页面中按提示完成缴费,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系统网上自助缴费,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
3.不参保。学生原则上须参加医保,不参加医保的学生一切医疗费用自负。确实不参保的学生,必须在“医保服务”—>“我不参保”处进行申请,并写明不参保原因。学生提出不参(续)保申请后,必须填写《不参保承诺书》(附件1)上交学院,由学院核实后确认。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2023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4.查询。学生可登陆系统,在“医保服务”—>“参保查询”处查阅参保、审批和扣费情况。
(二)学院审核
学生申报后,请学院辅导员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在“医保服务”—>“医保审批”审核学生参保信息。审核无误后,由系统打印《华南师范大学医保申请审批表》一份(内含新参保、续保、不参保、未申请名单,系统会自动生成),经学院副书记(或研究生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27日(星期四)前上交到石牌校园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322办公室。(研究生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办理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