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6时20分,85岁老人左昌鲁在家人陪同下,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从北京到义乌的CA1879航班回家。由于各种原因,飞机备降杭州。其间,老人发生意外死亡。老人之死引发争议。死者家属认为,老人出现病症后,由于飞机上缺乏急救药品和设备,延误了救治时间,国航应该对老人死亡担责。国航则称,家属并未事先说明老人身体状况,且国航事发后一直在积极组织救治。
(7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左老先生在飞机上突发疾病,最终去世,家人质疑飞机上缺乏急救药品和设备,延误了救治时间;而国航则称,老人乘机前隐瞒疾病,国航也积极组织救治,没有责任。双方孰是孰非?需要法律和真相说话,我们无法下结论。
若航空公司做出规定,乘客有疾病不宜乘机,则可以理解且无可厚非,但航空管理部门没有规定什么样的疾病不能登机,这是件憾事。国航并没有否认飞机上缺乏急救药品与急救设备,记者调查也印证了老人家属的这一说法,可见,该航班上没有备足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时候,疾病来得突然,承运的航空没有基本的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想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我们知道,一般的长途客车、火车上都备有基本的应急药品、急救设备,比如防晕药、速效救心丸、氧气罐、心脏起搏器等,甚至培训乘务人员一定的急救知识。航运作为一种“不接地气”的特殊客运方式,一旦发生需要急救的情况,找不到可以及时降落的机场,远离医疗机构,若再不能及时有效地急救,乘客的生命安全必然受到威胁。由此可见,航运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准备好基本的急救药品及设备。虽然“有医生、护士吗?有位病人需要你们”的广播很温馨,但寄希望于医生乘客,有时候是不靠谱的。所以,若条件允许,培训空姐急救常识,防备不时之需,也应当是航空服务中的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