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网上药房> 文章正文

山东金通大药店、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多家单位被潍坊食药监通报处罚

时间: 2019年10月04日 05:00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5次

齐鲁网潍坊11月22日讯11月22日,潍坊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18年7-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潍坊万家福百货大楼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山东金通大药店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因违反相关生产经营规定,被潍坊市食药监局通报处罚。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抽验不符合规定的盐酸氟桂利嗪片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1.没收查封的该批盐酸氟桂利嗪片817盒;2.没收违法所得63535.50元;3.并处罚款665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30035.50元(拾叁万零叁拾伍元伍角)

  潍坊龙海诚医药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召回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片61盒;2.没收违法所得8718.83元;3.并处罚款54269.1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2987.98元。

  潍坊万家福百货大楼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的洋槐蜂蜜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没收扣押的洋槐蜂蜜产品4瓶,免予其他处罚。

  临朐鑫康蜂业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洋槐蜂蜜产品5瓶;2.没收违法所得162元;3.处罚款1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2162元。

  潍坊市健生大药房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1.没收扣押的阿卡波糖片、替米沙坦片等5种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184.80元;3.并处罚款,663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820.80元。

  潍坊隆源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朐普众药店从无证单位(个人)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药品113盒;2.没收违法所得628.50元;3.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罚款175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8128.50元。

  潍坊润康医药有限公司从无证单位(个人)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药品86盒;2.没收违法所得285.50元;3.处罚款16236.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6521.50元。

  潍坊世纪长河经贸有限公司向不具备资质的经营企业销售医疗器械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处罚款15000元。

  青州市玉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砂糖生产食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警告;2.没收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砂糖150千克(50千克/袋,3袋);3.没收召回的山楂片3箱(10千克/箱);4.没收违法所得570元;5.罚款9250元。罚没款共计9820元。

  青州光来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砂糖生产食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2.没收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砂糖12.15吨(50千克/袋,243袋);3.没收扣押的山楂片6箱(7.5千克/箱);4.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00元;5.罚款人民币1224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9600元。

  青州市蕾颖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砂糖生产食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警告;2.没收扣押的山楂片3箱(2.5千克/箱);3.没收违法所得1875元;4.罚款49687.5元。罚没款共计51562.5元。

  福克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咖喱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1.没收违法所得1137.58元;2.并处罚款38119.00元。

  潍坊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坊子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个人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药品61盒;2.没收违法所得196元;3.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罚款49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96元。

  潍坊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密翠竹苑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稳心颗粒、脑心通胶囊等17种在售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583元;3.处罚款1287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3459元(壹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

  高密市宝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九十八分店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处)购进药品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1、没收扣押的35种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57元,3、并处罚款1789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8253元

  山东金通大药店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诺和针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1.没收未销售的诺和针®(批号:16C11L,规格:0.3*8mm)188盒、诺和针®(批号:16G01L,规格:0.23/0.25*6mm)139盒;2.没收违法所得3693.70元;3.处罚款4341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7109.70元(肆万柒仟壹佰零玖元柒角)。

  潍坊悦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诺和针案,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处以: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80元;3.并处罚款80000元。罚没款合计80880元。

文章标题: 山东金通大药店、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多家单位被潍坊食药监通报处罚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27032.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