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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85版)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1年09月01日 10:5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94次

原标题:(上接D85版)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D85版)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老店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是升级改造湖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合计500余家直营连锁门店,旨在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品牌好感,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核心工程,涉及IT架构、运营体系、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管理等方面,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准确盘点并管理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高公司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385.20万元;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128.77万元;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68.24万元;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943.35万元;老店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36.80万元。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2.67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经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2) 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本次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已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43.1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48.1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之“(一)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之说明。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432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933.6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8,933.6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之说明”。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78号),截至2020年6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886.99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7,886.9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了该部分资金置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投资第三方服务费与项目实施费用包括人员费用,考虑到工资统一支付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划转问题,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注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已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43.1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为1,048.14万元。

  [注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目于2021年3月完成并结项。

  [注4]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五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33,230.77万元,实现净利润35,060.08万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2021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03,383.0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720.16万元。

  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银行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2]:为了更好合理布局直营门店,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和选址工作,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于2021年1月正式建设投入。

  [注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涉及公司运营、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等多个业务部门和业务模块,需在业务部门、业务流程等不同维度进行充分调研以优化平台设计细节,导致项目实施进展不达预期;该平台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3月正式建设投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额为37,363.77万元,实际投资额为37,385.20万元,差额21.43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公告编号: 2021-07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年8月26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额度内,向光大银行长沙友谊路支行、广发银行常德分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合计申请增加34,000.00万元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与具体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光大银行长沙友谊路支行、广发银行常德分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合计申请增加34,0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7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52,896,4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增0.3股,共计转增165,868,925股,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8,765,340股。

  针对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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