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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威海市名流大药房被罚款

时间: 2021年09月23日 11:5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73次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日前披露的“威高综执行处字〔2021〕市302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威海市名流大药房分别于2021年6月3日、6月12日、7月9日销售了处方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共3盒,于2021年7月12日销售了处方药品“头孢克肟颗粒”共2盒、“复方甘草片”共2瓶,于2021年7月13日销售了处方药品“氧氟沙星凝胶”共1盒、“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共1盒。该药房销售以上处方药品时未凭处方。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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