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1年9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征集推送、参保人员变动等各类医保业务,应及时在医保网厅上办理。医保网厅启用时间请关注市医疗保障部门具体通知。
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上线使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医保网厅)。参保单位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将无法办理医保业务,必须至医保网厅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否则,将直接影响参保单位员工医保购药、就医就诊报销。
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参保单位医保网厅业务办理范围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单位的普通人员参保登记、增员、减员业务、核定征缴单、税务推送等业务功能。
(二)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社会团体单位的普通人员参保登记、增员、减员、核定征缴单、税务推送等业务功能。
(三)其他业务功能,以网厅课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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