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
')
你的位置: 首页> agent yabovip168 > 文章正文

剑阁县首例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成功

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16:1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2次

近日,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实袁某某2021年7月在剑阁县中医医院住院,发生医疗总费用24426.46元,网易,出院时医保报销20563.88元,系第三方责任。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21〕4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条款,袁某某医保报销部分应由第三人附某某支付,但实际附某某未履行支付责任。

因袁某某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剑阁县医疗保障局立即启动了追偿程序。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医保政策宣传解释,最终附某某同意退回医保基金报销费用。

2021年10月21日,医保基金报销金额20563.88元退回我县医保基金专户。至此,我县首例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成功,挽回了医保基金损失。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案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重点,完善先行支付经办方式,健全规范追偿流程,敢于作为,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与效率及风险分散机制,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文章标题: 剑阁县首例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成功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iliao/539251.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