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
')
你的位置: 首页 >  agent yabovip168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22:3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1次

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3-19 15:43 来源:发现黑龙江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局直地区参保人员:

2021年牡丹江分公司辖区内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慢性病认定工作从3月22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自5月份开始申报人员可随时申请慢性病认定(法定节假日休息),慢性病认定通过后次月起享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关待遇。

申请慢性病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填写《年度垦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与申报疾病相关的2年内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网易,含相关的检查和化验报告单(脑梗,脑出血需要有CT片或核磁片)。

申请人员持上述材料到中心医院进行认定。

中心医院对于局直参保人员慢性病认定流程

1.申请人员通过农垦牡丹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众号下载认定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2.申请人提前通过“裴德医院V”公众号,预约便民办事(免收挂号费)。

4. 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可以认定及认定的时间和地点。

6.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认定工作。

附表1《垦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申请表》见后页,可自行下载打印。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事业保险管理局局直分局

2021年3月19日

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标题: 关于开展2021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iliao/539791.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