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妇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或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45301-2021-01317
2、项目编号:0724-2101D59N3950
3、项目名称:2021年云浮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妇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15,000.00元
6、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
高清宫腔镜摄像系统
1套
101.5万元
是
2
高频电刀主机
1台
70万元
是
超声切割止血刀系统
1套
20万元
否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上表标注“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它设备采购本国产品,以进口产品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2)简要技术需求:
包1:高清晰度摄像系统,视频输出可在三种模式分辨率间切换。
包2:高频手术设备主机,输出功率最大400W;超声切割止血刀系统,稳定的主机输出系统,55500HZ的工作频率,保证刀头更稳定,更安全的工作。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1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