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委汇总的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23家执行二类及以上收费标准的公立医院和5家非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监测指标通报如下。
一、医药费用监测依据
本次通报的2021年第三季度医药费用监测情况,网易,是依据全市23家执行二类及以上收费标准的公立医院和部分非公立医院上报的数据汇总,其中执行一类价格的公立医院8家,执行二类价格的公立医院15家,非公立医院5家。具体监测指标详见本通报附件。
二、医药费用指标分析
(一)8家执行一类价格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227.97元,其中药品费用78.79元,占34.56%;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907.19元,其中药品费用232.22元,占25.60%;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9390.73元,其中:药品费用2500.49元、治疗费用1911.73元、检查费用996.05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6.63%。本季度与上季度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10.15%);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8.07%);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株洲市妇幼保健院(15.66%)。
(二)15家执行二类价格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190.50元,其中药品费用73.34元,占38.50%;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713.13元,其中药品费用187.02元,占26.22%;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5215.15元,其中药品费用1459.84元,治疗费用874.55元,检查费用783.56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7.99%。本季度与上季度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株洲县中医院(17.62%);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炎陵县中医院(33.67%);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增幅最大的株洲市三医院(13.74%)。
(三)5家非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147.19元,其中药品费用52.13元,占35.41%;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629.33元,其中药品费用159.60元,占25.36%;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7312.09元,其中药品费用1823.30元,治疗费用1596.32元,检查费用839.56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4.94%。
(四)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1.执行一类价格医院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全市8家医院2021年第三季度7个单病种平均费用:小儿支气管肺炎2280.29元、结节性甲状腺瘤9148.19元、急性单纯性阑尾炎7267.54元、单胎顺产接生2757.09元、剖宫产5519.53元、子宫平滑肌瘤9605.30元、腹腔镜胆囊切除术9015.98元
2.执行二类价格医院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全市15家医院2021年第三季度7个单病种平均费用:小儿支气管肺炎2127.97元、单胎顺产接生2725.92元、剖宫产4417.64元、子宫平滑肌瘤8809.33元、腹腔镜胆囊切除术9730.43元。三季度结节性甲状腺瘤、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开展较少。
三、有关要求
(一)本季度医院上报的医药费用监测数据,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与上季度相比,执行一类价格和执行二类价格平均费用略有上涨,个别医院上涨较快的望引起重视、查明原因,并采取合理措施抑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
(二)2021年第四季度的医药费用监测指标上报时间为医院于2021年元月15日前;各县(市)发改局于2021年元月17日前。
(三)各单位用传真的方式上报,上报的汇总表必须按顺序且保证数据准确无误(保留两位小数),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漏报、错报。
(四)各县(市)执行二类及以上收费标准的公立医院须将医药监测数据表报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市)价格主管部门须加大数据核查力度,确认无误后再上报我委,传真号:0731-28682027。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医院医药费用监测指标汇总表
2.2021年第三季度医院医药费用总体情况分析表
3.2021年第三季度医院医药费用监测单病种指标汇总表(1-7)
4.2021年第三季度医院医药费用监测单病种费用情况分析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