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芜湖非本市户籍的个人不能买医保的问题,新浪,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芜政办〔2021〕35号精神,非本市户籍的个人,不得以个体人员身份在本市参保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于您反映的情况,若您长期居住我市,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是每年8月1日至12月20日,缴次年医保,生效时间为次年1月1日,待遇保障期为1年。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科 侯伯
联系电话:0553-3887965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