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省医保局牵头,会同财政、卫健部门建立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召开了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预留保障资金。省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省直和11个市医保部门按2021年底参保人数的40%,每人200元标准,预留了上半年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并于3月10日前将预留资金的70%上解省财政专户,共上解18.2亿元,可满足上半年接种需要。
三是明确结算标准。结合山西实际,对标北京做法,新浪,印发了《关于确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确定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的结算标准为每剂次4元(含注射费)。
四是及时拨付费用。明确了疫苗接种信息传递渠道以及费用结算要求。省医保中心收到省卫生健康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采集表后,每月8日前下发到各市医保中心,确保各市在月底前将接种费用拨付给辖区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