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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台:外地就诊、住院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08:0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9次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4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杨健 通讯员 赵阳)

咨询:我的医保关系在烟台,现在需要转诊到北京,请问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因治疗需要转诊至烟台市域外医疗机构,需由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异地转诊意见。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其余费用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目录执行就医地医疗保险政策。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的(急诊、急救除外)在国家和省异地联网平台内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需回参保地审核,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40%,剩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在国家和省异地联网平台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咨询:如果我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如何结算、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参保地的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就诊医院未经辖区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医院级别的按参保地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百度,按照门诊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自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注销。

咨询:异地转诊或符合异地急诊住院报销政策情况下,个人需要负担多少?

答复: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异地急诊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文章标题: 医保咨询台:外地就诊、住院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iliao/543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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