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采购支纤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或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6260
项目编号:0724-2101D59N5454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采购支纤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支纤镜
1套
295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标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标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简要技术需求:
1)支纤镜用于检查气管、支气管和肺部疾病的专用工具,适用于作肺叶、段及亚段支气管病变的观察,活检采样,细菌学、细胞学检查,配合TV系统可进行摄影、示教和动态记录。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型号与投标型号一致)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新浪,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支纤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支纤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