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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04:1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6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陶灵刚先生共计持有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1,51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均为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陶灵刚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6日,陶灵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12,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3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陶灵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陶灵刚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的需求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陶灵刚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文章标题: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news/4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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