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
')
你的位置: 首页> 药品知识> 文章正文

2021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时间: 2021年09月05日 17:1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9次

摘 要推荐课程2021内蒙古事业单位辅导课程
零基础入门2021事业单位笔试课程免费领
备考交流群2021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760498070
------------------------------------------------------------------------------------------------------------------------------
1 招考人数 18
2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蒙汉兼通人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5日9:00—9月8日12:0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2日9:00—9月15日12:00

2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

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所属有5家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中心3人、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6人、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5人、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4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5日之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9月5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9月5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9月5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年限2年)。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文章标题: 2021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pin/517549.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