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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七星关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
现在已全面启动
小编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
和去年有很大大大的不同
大家一定要认真看!
一
参保人员范围
1. 全区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
2. 外地来我区务工未在原居住地参保的人员;
3. 公安机关“三所”羁押人员和监狱服刑人员按《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公通【2021】116号)和《省司法厅 省卫生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监狱服刑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司通【2021】16号)规定进行实名制参保;
4. 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参保,外籍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保。
二
筹资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城乡居民参保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进行缴纳。
其中,特殊参保对象实行政府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我区具体资助详情请持续关注“微七星关”“云上七星”“七星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编会第一时间为您报道)。
三
筹资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通过零星缴费方式,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人)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缴纳,过了这个时间再缴的话,就是每人830元!
四
待遇享受
1. 期内缴费待遇享受: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 期外缴费待遇享受: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动态参保期待遇享受: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个人按当年缴费标准(280元/人)缴纳,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对于新生儿参保,我区实行90日动态参保(落地参保),统一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后死亡且已产生医疗费用的,按照黔医保发【2021】5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各位宝爸宝妈注意了,要给新生儿参保的话,一定要等宝宝出生上户口后并在90天内参保。
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90日内(含90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的大中专生,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政策。